凌商

【凯鑫】山城慢

送给老婆的文  

明天开始填pts的文坑


丁程鑫现在还会想起来的事,有一小撇是比王俊凯更早的从前。如果目光在往前一点审视过去,新纪元,千禧年,没有尽头的夏日,他在川渝的街头踢着拖鞋穿过青石瓦砾的街头,酷热的浇头从他的皮肤烧到湿掉的白背心,他躲藏在河岸旁的阴翳,年轻的身影,还在疯狂长个的时期,却把自己弯曲起来,变得渺小,左手放下一袋鸡蛋,可怜地缩在那嘬偷买来的零食。唐僧肉,三角钱一包,红辣的油化成一汪热汤滴在他的手上,像暗红的血粘在他的皮肤上。他厌恶地看着自己的手,萌发出强烈的憎恨,憎恶这场好似不会结束的白昼。

在丁程鑫的记忆里,对很多事情的清醒认知都是从后知后觉的“我以为”被打破开始的。这种可以称得上有些迟钝的性格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后来的人生。它们相当大的程度上围绕重庆这个城市展开,就好像他总觉得重庆是四川的附属,实际上在他出生前的1997,这个城市已经脱离了四川的怀抱。又好比《重庆森林》其实并不在重庆,也是他很多年后才知道的。小的时候他喜欢王菲和梁朝伟,看不懂电影是一回事,就是喜欢在心愿本中“最想去旅游的地方”歪歪扭扭地写重庆,为什么,因为重庆森林。多浪漫啊,尚在他未对爱情开化的年龄就能模糊渗透这份感知,等到后来他踏上重庆的土地,啊,也是,王菲和梁朝伟怎么会在这样拥挤的、密不透风的山城里谈情说爱。

他在山城里黏黏糊糊地长大,漂亮得像一朵出尘的玫瑰。美貌可以让人们忘记与原谅很多东西,比如他无伤大雅的后知后觉。但是王俊凯不会。他从来不给丁程鑫慢慢思考的余地。那个时候他和他都还没长开,第一次见面,两个乡野小子对瞪眼,王俊凯难得想起自己是前辈,撸了手他一头鸡窝一样的头发,虎牙威风凛凛:你要叫我哥。

丁程鑫趴在十八楼的玻璃窗看下去,冰凉的触感,满眼的山路上挨着的高楼,长江浪打浪,没有王菲与梁朝伟。他伤春悲秋,上个礼拜上课背的每周一诗要拿出来耍一耍,旁边的小孩子看着他好笑,他愤愤不平地想你们懂个屁,隔天就忙于奔波在练习室与食堂间把这点事忘个精光。

王俊凯来练习室找他,黑色t恤墨镜遮住半张脸,像个来打劫的不良少年,一手提着一盒不知道什么东西,发出浓浓的香味。练习室半大的小伙子们,一跳舞就是昏天黑地的一天,饿得饥肠辘辘,伙食被控制得毫无油荤,哪受得住这个。这时候眼神不像恭恭敬敬的后辈,发出绿油油的光,全部在王俊凯身上逡巡。王俊凯得意慢慢起来,小鬼头,谁都喜欢羡慕的目光。他朝丁程鑫招招手,丁程鑫在众人的目光下,有兴奋也有怯怯,像一只小狗一样走到他面前。

王俊凯拉着他到休息室,打开盖子是钵钵鸡,丁程鑫正在新人魔鬼训练阶段,大约一周未碰荤食,跟饿狼一样消灭了全部的食物。吃完才想起师兄一口未动,这时候长幼观念才姗姗来迟,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。王俊凯撑着手看他,笑得一脸花,笑得他不好意思低下头,才说,鑫鑫不用和我客气,我是你哥,要好好照顾你。

丁程鑫直到很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批进公司的小孩这么多,王俊凯独独对自己关照有加。但是好多事,拖到后来,也没有办法明白了。

后来丁程鑫长到二十四岁,出落成真正的美人,他们那个团在相当有分量的颁奖典礼上取得团体桂冠。他捧着奖杯,想起以前王俊凯帮他练形体时候叫他挺胸抬头,他正了正身子,像一株执拗的水仙,在灯光下绽开甜美的笑容。王俊凯在后台擦肩而过,世界巨星,最年轻的影帝,时间少得可怜,挤不出水的海绵,有空闲在这灰白走廊里停驻十秒以上都是垂怜。王俊凯停下脚步,愿意为他慷慨花一小笔金贵的时间。

丁程鑫不愿意,他埋着头,头发遮住眼睛,身边严浩翔和贺峻霖发出惊喜的声音,师兄,好久不见。师兄最近的电影拿金马了,太厉害了。

他们所拿的奖堪堪让他们挤入娱乐圈一汪深海中的中上之流,比起王俊凯几乎不值一提。他怎么胆敢拒绝一位英俊的、年轻的影帝,他慢慢地抬起头,在那灯光不太美丽的走廊中看清他的眼睛。那是年轻又锐利的目光,丁程鑫在屏幕上看过他欣喜、哀恸、疯狂与绝望的模样,却已经记不得他本身的澄澈。

师兄,他这样叫,太久没有见过他,他把两个字的发音都喊得生疏。

王俊凯例行公事地恭喜他们拿奖,笑说你们现在也是大明星了应该习惯这样的场合了。

话语讲到半句转到鑫鑫,说鑫鑫很引人注目,很漂亮的舞姿,是天生爱豆。

丁程鑫这才将凝神注视献给王俊凯,而他的点评将赞美平分给每个成员,轻轻掠过了丁程鑫一下,不偏不倚。

无可挑剔的,公平的对待,他是绝佳的明星,也是一位极好的,温柔的前辈,彬彬有礼,万事得体。二十七岁的神明,理所应当地被爱。

 

王俊凯从前从不掩饰偏爱。

自习室播出后,王俊凯小火了一把。通告稍微变多,但他还是坚持不懈地来找丁程鑫玩,所有人都知道王俊凯偏爱这个弟弟。那时丁程鑫并没有察觉到,旁人打趣,他义正言辞地替他做一回主,哥哥对我们弟弟都很好的,上次就带给谁谁好吃的,又带谁谁出去玩。你们不要这么说俊凯哥。

他义愤填膺,他的俊凯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。刀枪不入,没有任何东西能伤害他。他如果能在长得强大一点,总有一天能保护哥哥的。

王俊凯没有给他这个机会,他势如破竹地少年成名,无论是个头还有名气,一转眼就把他远远地落在后面。

等到他察觉到王俊凯的偏爱已经是好久以后的事情了,丁程鑫温吞地接受了这份偏爱。他长得十分快,个头往上蹭,原先鸡仔一样的身板也开始有了厚度,也有了那份不为人知的小心思。能被俊凯哥宠爱是好事,谁都想在十五六岁被爱,他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份迟来的喜悦。

再后来有一天,什么时候呢,他也不知道。俊凯哥不是俊凯哥了,叫师兄,他是所有人的师兄。他无时无刻不是得体的,又疏离的。大明星的自我修养,他习得八分。

那时他还在自己的故事里,丁程鑫在十八岁的成人礼上写信,一封给俊凯哥的信,用买了好久舍不得用的香气梅花信纸,一边写字一边虔诚许愿。十八岁的天真难能可贵,他希望能永远做俊凯哥的小孩子,和他一起成为宇宙明星,全世最最最喜欢俊凯哥的鑫鑫。如果愿望能放在时光胶囊里埋入地下,他以为再过五十年挖出来的,还是自己一片闪闪发光的真心。

他还是叫着俊凯哥,黏着王俊凯,做他的弟弟,就可以永远不用长大。每个人都这么说。鑫鑫是小孩子就好了。

王俊凯却告诉他,你必须长大。

当丁程鑫发现这一点时候,王俊凯已经走出好远了。他稍微把回忆再往前倒很久,就发现一切很早就开始悄悄瓦解。不再来他的练习室、有意无意的躲避,节目里遇到也只是点个头。

某天在公司,丁程鑫站在十八楼的窗边低头看,长江载着所有被日光烫走的梦想奔腾远去,来来去去的人流陷入渺小的漩涡。王俊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他身旁,也静静地站了一会。丁程鑫没有敢转过头看,王俊凯究竟和他一样,在看风景,或者注视着看着风景的他呢。他只记得王俊凯在他身边说,鑫鑫,距离你进来有多少年了。

丁程鑫突然预感到王俊凯抛出的不是一个需要他告诉他的问句,他在心里默默地说,七年了,有七年了。王俊凯短暂地摸了一下他的头,然后走开了。那是久违的一次互动,丁程鑫感到王俊凯肌肤的温热,被射过玻璃的阳光很快地猛烈覆盖掉了。

丁程鑫直到那一刻,才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,再也没有那个会光明正大给予他宠爱的俊凯哥哥了。

丁程鑫后知后觉地被爱,又后知后觉地失去了这份独属于王俊凯的宠爱。

 

好多年后,丁程鑫事业有成,团队解散后成为了solo歌手,也演了几部戏。没有爆红,倒也有着不少的粉丝。

他和王俊凯还是在各种场合相遇,甚至合作,互相喊师兄师弟。他还是那么红,有了女朋友,仍会彬彬有礼地在合照时将手被在身后。或许,王俊凯还会成为一个好爸爸。

有时候,丁程鑫想,他这一生是不是已经结束了。作为明星散发的光热在旁人眼里看来,是星辰一般耀眼。但是他内心知道,他顺着某个既定的轨迹,被迫长大了,那么突然,突然到没有做好准备就仓皇失措地面临成人的冒险与别离。他有些不完整地长大,没有人告诉他应该怎么修补自己,经年不愈的伤口被他拖沓成附骨之疽,倒也不是什么大伤,他满怀天真,总会好的。但是却失去了波澜起伏。他精致的美丽掩盖这份迟钝的秘密,不会被发现,也不会被拯救。

丁程鑫偶尔会想到16岁,还有很多很多爱的16岁,暂时放慢脚步也不会被指责的16岁,可以把重庆森林看十遍还挤得出眼泪的16岁。王俊凯拉着他的手在山城的阡陌窄巷里飞驰而下,踢着拖鞋穿过青石瓦砾的街头,酷热的浇头从他的皮肤烧到湿掉的白背心,丁程鑫感到自己极速的心跳随着陡峭的台阶抖落下来。年轻的身影融在一起,他们偷偷享用同一碗冰粉凉虾,汗水滴在白瓷红糖里,黏黏糊糊的手指交缠成不会被分开的姿势,就好像这场炎热的夏日,永无止尽。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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